为了加强研究生学习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研究生学习主要包括课堂学习、自学、研讨、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等活动。
二、在职研究生进校后二个月内,制定出个人学习计划,经班主任审阅,并报研究生部教务科备案。
三、研究生要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养成认真读书、联系实际、刻苦钻研、勤于写作的学风。
四、研究生要按时参加课堂学习,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思考。不得无故缺课。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经本人申请按《补课规定》要求,由任课教师补课后方可考核。
五、研究生学习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按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执行,考试课应有4门以上采取闭卷形式(具体由导师组确定),其余采取当堂开卷、撰写论文等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查课采取当堂开卷、撰写论文等形式,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
六、研究生自学要按照任课教师布置阅读书目和思考题有计划进行,自学时间应为课时的3倍以上。在每门课的教学过程中,通过自学保证读完规定的必读书目,写出50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或心得、论文,经导师组批改后记入平时成绩。
七、改进教学方法,加强研讨教学。每门专业课至少安排2次研讨。研讨前教师要布置研讨题目,学员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研讨时学员要踊跃发言,教师要启迪思考,正确引导,做到教学相长。采用专题课教学形式的,每专题应留30-50分钟时间与学员进行交流讨论。
八、研究生要刻苦钻研、积极思考、勤于写作,结合专业课学习,针对现实中的重大问题,撰写学术论文,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科研能力。在职研究生每学年至少公开发表1篇专业论文。每学年由班主任登记后向研究生部教务科上报、登记、汇编。
九、社会调查是研究生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个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须参加社会调查等相关活动,并撰写调查报告,由导师组批阅,其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并填入《学籍登记表》。
十、毕业论文是对研究生学习成果的综合检验。研究生要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和统一安排,认真撰写和按期完成毕业论文并按期参加答辩。
十一、为了鼓励研究生认真学习,取得优异成绩,学校设立优秀学员奖,每届评选一次,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二、研究生部教务科要定期组织教学情况的调查了解,将结果整理后向导师组反馈,向校、部有关领导汇报,以推动研究生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十三、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