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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
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举行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集中学习
发布日期:2024-05-20 1172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4月11日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安排,4月12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举行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集中学习,正式启动校(院)党纪学习教育。常务副校长(副院长)崔禄春主持并作小结,副校长(副院长)房玉国、续文辉、永康、王清先、巴桑次仁参加,教务部、马克思主义教研部、机关党委等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会上,校(院)委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何茂云所作的题为“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的专题辅导报告,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遵循。自治区党委和王君正书记周密部署、科学谋划,为推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出了具体要求、提供了科学指导。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学用结合,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突出学习贯彻《条例》这个重点,自觉对照检视不足,深入研究改进措施,有效实现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的目标,达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效果。要聚焦主业主责,自觉将主体班次学员列为教育对象,举办专题班次,安排《条例》辅导课题,加大《条例》宣传宣讲力度,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助力全区党员干部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要加强组织领导,校(院)委会成员示范带头、以上率下,各党支部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