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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理论研讨会综述
发布者:向龙飞 发布日期:2019-11-12 67623

核心提示

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入系统学习研究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智慧和力量统一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西藏篇章而努力奋斗。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当前全区首要的政治任务。11月5日下午,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9名专家学者围绕全会的历史方位、重大意义、主要任务、重要理论创新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征和优越性以及如何推进西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主题作了研讨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入系统学习研究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智慧和力量统一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西藏篇章而努力奋斗。

一、深刻领会全会的历史方位和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确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导向,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基本矛盾的理论,创新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的理论增长点,开创了“中国之治”的新境界,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与会专家指出,制度建设是我国各项事业建设的永恒主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在探索国家制度建设,调整国家治理的重心,充分发挥制度的效力,中间过程因为文革而被打断。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更多注重制度的针对性、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有鉴于文革的深刻历史教训,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又提出三十年制度建设的愿景。之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制度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具体安排都与此一脉相承,且将其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的执政风格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理论品格。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制度建设问题,更是将制度建设提升到了战略高度,当中所体现的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即在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制度建设、治理现代化的经验需要系统提炼;国民的制度自信需要通过系统总结制度优越性来加以论证和宣示;持续深化改革面临的“难啃的硬骨头”和各种固结的体制机制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制度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各种国内、国际的风险挑战需要通过坚持和完善制度体系来加以保障。因此这次全会的胜利召开可谓正当其时,所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可谓正敷其用,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对民族对人民的责任担当。

二、准确把握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的逻辑关系

与会专家指出,就制度与治理的逻辑关系来说,制度建设是“因”,是着力点,是先行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果”,是落脚点,是目标追求。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是“四个现代化”之后展开的“第五个现代化”,而是在“四个现代化”所取得的已有发展和成就基础上构筑并稳固与此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是更高层面的现代化。在这个过程中,制度建设是保障力,是驱动力,是创新力。全会提出的“十三大显著优势”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制度优越性;“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部署和要求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定了总基调,为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擘划了总纲领,描绘了制度蓝图。在这个过程中,制度的设计和执行非常关键。在设计方面,要按全会提出的“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尤其在当今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条件下,有关经济社会方面的制度设计要充分“为公”,不能“藏私”,不能被行业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甚至资本利益等各种利益相关团体“游说”或绑架。在执行方面,则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与制度治理相对立的是“人治”,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避开“人治”陷阱,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调节和规范各种关系,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广大干部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与会专家指出,就制度体系内部的逻辑层次来说,全会提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概念,这一划分有其内在含义,关系到“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政治问题。根本制度事关方向和道路,涉及到根本政治理念和价值追求问题,是整个制度体系的制高点和灵魂。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因此根本制度是不容讨论和置疑的。基本制度是根本制度的逻辑延伸和实践展开,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属性的制度。根据全会提出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制度、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依法治国制度等即可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时,全会亦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此外,全会还明确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这是实现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最坚强后盾,是我国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谓“军队国家化”体制的一项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都必须毫不含糊坚持和巩固,同时应在总体框架限制范围内不断完善。重要制度是关涉某一重要领域健康、有序、科学、高效运行运转的制度,如行政制度、文化制度、民生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一国两制”制度等,这些既要体现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内涵要求,又要根据本领域工作事务的特点规律以及形势条件的变化进行持续的完善和发展。

三、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也必须以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保障。党的领导制度的推进同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是相辅相成的。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图谱”,包含十三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其中党的领导制度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又是国家根本的领导制度,统领和贯穿其他十二方面的制度。全国全区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到,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与会专家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现实的需要。一是党的领导可以最大限度赢得认同和支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所确立的各项制度能够顺应历史的发展方向,代表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获得最为广泛的价值认同与社会支持。二是党的领导可以满足制度体系对于政治环境的稳定需求。任何制度体系的发展都离不开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否则制度体系就在朝令夕改的变动中流于形式。党的长期执政可以始终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能够得到一以贯之地贯彻执行,确保方针政策的延续性和可预期性;党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使其具备必要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三是坚持党的领导可以发挥强大的政治动员能力、全国一盘棋的社会整合能力、集中力量办大事能力与组织纪律性等,这些有利条件都切实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运行。四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能够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吸收全党全民族的聪明智慧,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调动、协调、整合全社会的积极力量和正面能量,以此持续提高自身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亦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在发展中完善。

四、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奋力推进新时代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

会议认为,西藏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要按照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在专题传达学习全会精神的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把学习宣传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

与会专家指出,西藏一直以来在制度建设方面坚决服从中央部署和安排,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紧跟全国步伐,同时有着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很大特殊性,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解决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为主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进治理方式,创新治理模式,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与会专家着重就我区坚持和完善、贯彻和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展开交流研讨。专家们认为,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重点要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向社会透彻解释清楚: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民族自治,亦不是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与统一,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府,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在民生保障制度方面,要将坚持和完善城乡统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同时在绝对贫困问题解决后注重解决社会相对贫困问题。在社会治理方面,要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双联户”制度来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注重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市社区和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和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注意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既要坚持对达赖集团的斗争不动摇,又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淡化宗教消极影响,教育群众理性对待宗教,过好当下幸福生活。

                                       (作者:自治区党委党校科研部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