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路径选择
[摘 要]“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于农业人口过剩,农民就业不足。西藏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既有同全国一样的急迫性,又有自身的特殊性。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农业生产总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比重的下降,西藏需要转移的农牧区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庞大的农牧业人口与有限的农牧业资源形成尖锐矛盾,成为“三农”问题的症结。
The Routes of Transfer of Surplus Labor Force in 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s of Tibet
Wang Na
(Party School of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Lhasa, Tibet 850000, China)
Key words: 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 surplus labor force, transfer, Routing
Abstract:The crux of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is agricultural surplus population, farming herdsman underemployment.Transfer of surplus labor force in 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s of Tibet has both with the same urgency, but also has its own particularity.With the progress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and proportion of the gross output value of agriculture in GDP decline, the surplus labor force in 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s needs to transfer is increasing in Tibet, the huge agricultural population and limited agricultural resources form a sharp contradiction, become to the crucial point of the problem.
农牧业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经济学特征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这之后再增加的农牧业劳动力即为农牧区剩余劳动力。[1]传统农牧业剩余劳动力较多,在剩余劳动力未输送完毕之前,农牧业劳动生产率很难提高,农牧民收入将始终处于停滞状态,只有真正解决了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问题,才能避免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和其他社会问题。
一、西藏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及其转移现状
刘易斯(1954)首先提出的“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或负数的劳动力为剩余劳动力” [2]被学术界广泛认可;郭熙保等人(1995)提出“地-劳比率变动”说,即: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面积长期呈下降趋势时,我们认为该国(或地区)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3]是从人地关系的角度出发进行界定的。
据2010年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西藏总人口已达300.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2.1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77.33%。[4]2010年底,西藏农村劳动力121.94万人,农业劳动力91.55万人,占75.08%;全区实有耕地面积22.95万公顷,人均1.48亩,且绝大多数耕地为旱地,海拔高,产量低。农村劳动力按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劳动力的比重过高,农牧区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速度缓慢,人均耕地面积会不断下降。农牧区主要以农牧业为基础,而全区第一产业的增加值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逐年降低,但大多数农牧民却滞留在第一产业,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自1978年的98.50%下降至2010年的75.08%,但与第一产业产值相比,占用了过多的劳动力,表明农牧业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劳动力转移面临很大压力,见表1 。
表1: 西藏农村劳动力构成 单位:万人、%
年份 |
农村劳动力 |
农业劳动力 |
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 |
1978 1985 1990 2000 2008 2009 2010 |
80.86 87.83 90.85 100.83 115.07 119.36 121.94 |
79.65 85.02 86.01 90.12 88.28 91.19 91.55 |
98.50 96.80 94.67 89.38 76.72 76.40 75.08 |
数据来源:根据2011年《西藏统计年鉴》整理得。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和人均资源的相对不足,必然促使劳动力外出流动以缓解农村较为紧张的人地关系。近年来西藏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较大水平的提高,农牧民向城镇转移是很活跃的,日喀则地区的很多农牧民在阿里、那曲等地区的牧区从事建筑、揉皮等工作,在安多等地方经营甜茶馆等;城郊农民进城务工也屡见不鲜。据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农业普查,2006年末,西藏农村劳动力资源139万人,其中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离开户籍所在地乡镇以外从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14.0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的10.09%;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在乡外县内从业的劳动力占28.3%,在县外地(市)内从业的劳动力占45.0%,在地(市)外自治区内从业的劳动力占26.2%,在区外从业的劳动力占0.5%;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4.0%,从事第二产业的占41.4%,从事第三产业的占54.6%。[5]
二、西藏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必要性
农牧区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挤占有限的土地资源,是导致农牧民收入低下的主要原因。关于劳动力在产业间流动和配置,配第-克拉克定理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不断降低,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将增加,亦即劳动力会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因为“制造业的收益比农业多得多,而商业的收益又比制造业多得多”[6],正所谓“人往高处走”,不同产业间的收入差异,必然会导致劳动力从低收入产业向高收入产业流动。
(一)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经济结构的协调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60年的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一产业产值比重持续下降,第二产业产值比重缓慢增长,第三产业产值比重持续上升,发展势头强劲。产业结构由1978年的“一、二、三”演变为目前“三、二、一”的格局,如图1。
图1.西藏1978~2010年三次产业产值构成
数据来源:根据2011年《西藏统计年鉴》整理得。
图2.西藏1978~2010年三次产业就业结构
数据来源:同图1。
通过对西藏三次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在产值结构上,西藏似乎已经进入到工业化社会后期,而就业结构远落后于产值结构,可以说,就业结构比产值结构更真实地反映了西藏经济社会的现实情况。西藏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脱节,产业结构的变动具有明显的超前性和跳跃性,究其原因,在于西藏事实上存在一个“非典型的双重二元结构”,即非典型二元经济结构和非典型二元社会结构,孙勇先生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便提出这一理论框架,并作出精辟阐述:我们认为西藏的经济社会自60年代以来已经在总体上构建出极有特色的二元结构,既具有社会运行机制的二元性,又具有经济结构的二元性,这一特殊状况可谓双重二元结构。但与全国及西部省区相比,西藏的双重二元结构的二元性又显然都是非典型的。[7]这就构成了西藏发展与改革的现实基础,这种制约和影响将较为久远和沉重,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影响和制约西藏经济的发展和走向。
(二)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农牧民收入增加
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户收入来源多元化,现金收入逐年增加。农牧民收入来源可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如图3,农牧民家庭经营收入所占的比重虽然还很大,但是劳动者报酬收入(工资性收入)已经非常重要。1990~2010年,家庭经营性收入从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93.1%下降到63.1%,下降了30个百分点;而工资性收入从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0.2%提高到21.5%,提高了21.3个百分点。 [8]农牧民收入出现工薪化的趋势,表明有大量的农牧区劳动力已经从第一产业转移到第二、三产业,或者正在从事阶段性的劳务输出,在非农业领域获得了现金收入。因此,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拓宽农牧民收入的增长空间,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图3.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按收入来源分类
数据来源:同图1。
(三)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农牧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农牧区剩余劳动力从农牧区转移到城镇、从偏远落后地区转移到较发达地区、从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转移到生态环境良好地区,其转移的过程将加快西藏城镇化和生态化的步伐。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按收入性质可划分为第一产业收入、第二产业收入、第三产业收入和非生产性收入。从图4可以看出:1990年,第一产业收入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79.6%,非农产业收入只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0.4%;2010年,第一产业收入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51.4%,非农产业收入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48.6%。[9]1990~2010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部分得益于农牧区剩余劳动力从农牧业中解脱出来,从事非农产业而获得,非农收入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提高了28.2个百分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结果是越来越多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对农牧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具有较强的优化作用。
图4.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按收入性质分类
数据来源:同图1。
三、西藏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与原因分析
人口流动不是简单的地理位置的变化,现实环境对其有广泛的影响,劳动力迁移和人口流动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紧密相联,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方面的差异对于经济交流、劳动力流动迁移、社会往来等均有影响。西藏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既有经济因素也有政治因素,既有地理环境因素也有制度方面的因素以及劳动力自身的原因,这些因素错综复杂,具有很大的特殊性。
(一)经济结构限制对劳动力的拉动力度
二元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的生产方式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落后生产方式并存的现象。我国西部地区正处于这样的二元结构之中。然而,西藏还不能归入此列,西藏的产业结构是以传统农牧业为主体的一元结构,优势不明显,劣势却相当普遍,所以,西藏产业结构还不是二元结构,至少不是典型的二元结构。西藏的经济结构却是非典型二元结构,在很多“嵌入型”现代产业部门中,传统农业部门和“嵌入型”现代工业部门经济联系的“绝缘度”很高,产业关联度很低,限制了城市工业部门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拉动力度。图1和图2中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是不相对称的,大量的劳动力仍在第一产业内就业。
(二)就业技能较差限制劳动力转移规模
目前,外出就业的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大部分文化水平不高,没有专门技能,不适应城镇经济发展和加工制造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难以找到适宜的工作,更难以向新兴产业转移,也无法胜任技术性工种。虽然大部分农牧区劳动力有参与非农产业的强烈愿望,希望通过各种工程、项目增加收入,但由于劳动技能较差,在参与工程建设中顶多充当劳动密集型的角色,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无形中限制了对技能掌握程度不高的西藏农村劳动力参与其中。由于缺乏技能与专长,许多农村劳动力对从事非农劳动、对外出谋生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也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实现转移,需要提供更多的技能培训来克服文化、年龄以及心理等方面的限制和制约。
(三)城镇化水平低阻碍劳动力转移速度
马克思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可以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10]也就是说,只有在城镇,才会产生复杂的分工和交换,产业才可能多向发展,而农村的生产活动是自给自足的,分工是简单的,产业只能单调发展。工业化是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城镇化水平的主导力量,工业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良性互动。而目前西藏工业化水平还很低,产业结构不合理,低水平的加工工业增长较快,而高加工度、高附加值的产业发展不足;产业集中度低,企业组织规模小而分散,难以达到规模效益;工业生产技术相对落后,科技进步相对缓慢,高新技术产品少、创新能力不强。工业化水平低阻碍了工业化、城镇化的互动发展。相对发达的产业和相对充足的就业是城镇化的基础,农牧民进入城镇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能够就业、在城镇有稳定的收入。西藏因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分布稀疏且不平衡、工业化水平低,导致城镇化水平低,市场狭小分散,进而难以集中生产要素而对劳动力流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西藏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路径选择
从本质上说,农业劳动力转移是社会总劳动力在三大产业间的重新配置,发生这种变化的基础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西藏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所处的现实环境和制约因素决定了其转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从实际出发,以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产业建设为支撑、加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为根本,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西藏适度工业化、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途径才能促进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稳定有序转移。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结构调整
农牧业是西藏的基础产业,这与占总人口80%以上的农牧民的衣食住行密不可分,而作为西藏基础产业的传统农牧业却非常脆弱,其原因并不在农牧业本身,而在于恶劣的自然条件,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处在极低的水平上。“提升一产”必须从科技入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依靠农业科技进步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牧民人口数量大,要把数量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部分尽可能地稳定在农业内部,就必须充分挖掘农业资源内部潜力,以市场为导向,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围绕农村资源的综合开发,实施优质小麦、油菜、青稞、蔬菜基地、特色农牧业开发、种养业良种工程等,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培育和形成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并带动区域经济布局,通过龙头企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产供销一体化的农业经营和组织模式,打造西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二)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带动劳动力“就地转移”
就西藏实际情况而言,“就地转移”即“离土不离乡”的转移策略是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对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技能要求不高,且就业地点就在家门口,无需长期背井离乡,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诸多方便,因此是劳动力就地转移的重要出路。由于我区乡镇企业的发展,可以借鉴内地乡镇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把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转向乡镇企业。[11]乡镇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农畜产品加工、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更多更广泛地吸纳大批劳动力就业,同时,由于产业间的关联,能有力地带动原料基地建设,间接带动大批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原料的种植和养殖,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发展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的基础。乡镇企业也是小城镇的基础,带动小城镇二、三产业的集中,并对就业产生积极的连带效应。
(三)着力加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保障。当前劳动力供给与市场需求极不对称,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正在由单纯的体力型向技能型和综合型转变,而我区农牧民劳动力中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很少,大部分是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而且大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把培训作为引导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环节,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重点突出三方面内容:首先要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村劳力的基本文化素质;二是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地制定农牧民就业培训政策,区分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外出就业的农牧区劳动力进行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三是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帮助外出就业的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及时了解有关务工经商、投资创业以及回乡创业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第三产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
实施城镇化战略必须着眼于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通过农村的工业化形成和培育城镇化的基础,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建设一批投资小、见效快、无污染、资源可再生、并能容纳大量劳动力的新型产业,以达到既发展经济,又启动市场、扩大就业的目的。在第一产业相对落后,第二产业还很薄弱的情况下,均衡发展之路将十分漫长,通过计划的扶持、诱导和组织,倾斜发展第三产业有望获得跨越发展。鼓励农牧民进城务工,引导和组织农牧民开展多种经营,开展旅游服务,发展乡村旅游等,培育劳务经济。西藏具备世界级旅游资源,具备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条件,拥有宝贵的旅游资源,现在主要是在软件上下功夫,提升品位,搞好旅游景区开发价值普查和信息平台建设,改善旅游设施和目前薄弱的旅游接待能力,同时,要跟上导游咨询服务,培训当地百姓参与到藏家乐、牦牛驮运队、向导、司机等服务性行业中来,让更多的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参与到乡村旅游行业中去。
农业中出现剩余劳动力并向非农产业转移,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的变化在劳动力就业领域中作用的结果。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否实现转移,直接决定于社会经济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从而是否要求劳动力就业结构到达一个相应的高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劳动力在一、二、三产业中的分布将呈现出由正三角形向桶形,再向倒三角形结构变化。这一普遍的规律说明,要实现减少农业劳动力、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工业和服务业中就业的目标,就必须努力促进整体经济水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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