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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
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看西藏人口发展变迁与特征
发布者:史云峰 发布日期:2013-02-16 34437

摘要:人口普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所形成的数据是分析一个国家、地区人口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的基础信息。文章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对西藏人口规模、结构、人口素质及其变化进行综合分析,从宏观上把握西藏人口发展变迁的主要走向和基本特点。

关键词:人口普查;西藏人口;发展变迁;特征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六普”)是新世纪中国人口变迁的一个重大里程碑,全面反映了过去中国人口发展的轨迹和预示着未来人口发展的走向,人口普查数据已成为制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数据。西藏作为以藏族人口为主体的多民族居住区,除藏族外,还有汉、蒙、回、门巴、珞巴等共50个民族(含两个未识别民族,即僜人和夏尔巴人),其中以世居西藏的回族、门巴、珞巴、纳西族人口所占比重较大。“六普”数据表明,西藏全区常住人口300.22万人,其中藏族人口271.64万人,占90.48%,汉族24.53万人,占8.17%,其他少数民族4.05万人,占1.35%。从总体规模看,西藏藏族人口仍占九成以上,其主体地位丝毫没有改变。人口规模变化不仅预示着人口转变的历程,同时还全视窗反映着人口规模数字变化背后的全方位人口要素变化,包括人口增速及人口结构变化。

一、西藏人口规模变迁及特点

和平解放前,西藏人口规模一直在100万左右徘徊,增长极其缓慢。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当时的西藏地方政府上报人口数为近100万,后经1952年核实总人口约115万。西藏和平解放和农奴制度的废除,特别是196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后,西藏人口数据测量准确度越来越高,这也为人口兴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一)解放后西藏人口发展迅速

西藏全区人口由1952年底的115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300.22万人,58年西藏人口共增加185万,增长了161.06%,平均每年增加3.19万人,年均增长率1.67%,这一增长速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前任何时期所没有的;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五普”)相比,十年时间全区共增加38.58万人,年均增长率1.3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82个百分点。事实证明,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促进西藏人口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到西藏求职和创业的人越来越多,这也是西藏常住人口增长快的原因之一。

(二)人口增长以藏族为主

藏族是西藏人口的主体,人口比重一直在90%以上,和平解放以来,藏族人口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其增长速度是相当快的。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藏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96.63%,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藏族人口占94.40%,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藏族人口占95.48%,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藏族人口占92.77%,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藏族人口占90.48%,这五次普查时西藏自治区汉族人口比重分别为2.93%、4.85%、3.68%、6.06%、8.17%。[1]全区藏族人口由2000年的242.72万增加到2010年的271.64万人,10年间共增加了28.92万人,年均增长率为1.13%,较全国年均增长率0.57%高出0.56个百分点,稍低于同期西藏人口年平均增长1.39%的速度,其主要原因是受其他民族,尤其是汉族人口的机械变动影响。从普查统计标准和口径看,“六普”以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常住人口为标准,这样就使一部分家在内地、长年来西藏务工经商以及支援西藏建设的援藏干部等也成为了西藏的常住人口,从而使汉族人口增长较快,如果扣除这一因素影响,藏族人口的增长速度还是高于汉族。(见图1)

图1.历次人口普查西藏藏族、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人口比重      

数据来源:2010年西藏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三)人口增长模式向现代类型转变

旧西藏人口增长缓慢,人口再生产处于人口增长模式的传统类型阶段,具有“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特征。解放后人口死亡率逐年下降,人均寿命大幅度提高,尤其随着妇幼保健、计划免疫工作的展开,孕产妇与婴幼儿死亡率也显著下降。目前全区出生率不足16‰,死亡率不足6‰,自然增长率在11‰以下,与全国相比,西藏属于高出生、高增长地区,人口再生产向“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现代类型过渡,城市和城镇人口则开始逐步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类型转变。

二、西藏人口结构变迁及特点

(一)西藏人口的性别结构分析

人口的性别结构是反映人口现状的重要方面,一般而言,男女性别比应该是平衡的,但西藏的性别比与全国相比具有独特的差异性,表现为西藏人口的性别比经历了较大幅度低于全国人口性别比并逐步接近的过程。

(1)总人口性别比。西藏人口性别比独具特点,近年来总人口性别比由偏低趋于平衡。从历次人口普查看,1982年“三普”性别比仅为97.85,特别是西藏的藏族仅为97.4。1990年“四普”西藏人口性别比向着正常状态发生了微小的变化,但仍然偏低。2010年西藏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54.27万人,占总人口的51.38%,女性人口145.95万人,占总人口的48.62%,性别比为105.70,比“五普”时的102.67高出3.03%(见表1),与全国“五普”性别比106.74相比偏低,与全国“六普”105.20相近。[2]其提高原因主要是受汉族外来人口机械增长的影响所致,西藏汉族人口性别比已达到160.63,而西藏藏族人口性别比仅为101.51,所以全区人口性别比是较平衡合理的。

表1.历次人口普查西藏总人口性别比            单位:万人、%

 

总人口数

占总人口的比重

性别比(女=100)

合计

三普

四普

五普

六普

189.24

219.60

261.63

300.22

93.59

109.89

132.54

154.27

95.65

109.71

129.10

145.95

49.45

50.05

50.66

51.38

50.55

49.95

49.34

48.62

97.85

100.16

102.67

105.70

数据来源:西藏自治区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2010年西藏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2)分年龄组人口性别比。从生物学的意义上讲,出生性别比是个常数,即在没有外部因素干预生育行为的条件下,出生性别比应该是稳定在105左右的常数,这一比例的正常范围是103~107。[3]西藏O岁组人口性别比经历了由偏低向正常的发展过程。“三普”时西藏全区O岁组人口性别比仅为99.4,“四普”时全区为100.3,藏族则仅为99.9,性别比偏低;“五普”时全区为102.55,“六普”时全区为106.50,藏族为106.12,0岁组性别比趋于正常。

正因为出生婴儿性别比高于100,即出生婴儿中男婴多于女婴,使得低年龄组人口性别比高于100,但由于男性的年龄别死亡率高于女性,因此随着年龄的增长,男女人口基本持平,到老年组,则由于女性寿命长于男性,整个年龄组人口性别比随年龄增长而呈下降趋势。西藏历次人口普查年龄性别比基本符合这一规律。从各年龄组性别比曲线图中可以看出(见图2),西藏“六普”0-59岁人口的性别比均大于100且逐步下降,即这一年龄段男性人口多于女性,60岁及以上人口的性别比小于100,即这一年龄段女性人口多于男性。值得说明的是,西藏性别比大于100的年龄组有后移的趋势,“三普”、“四普”时是0-44岁,“五普”是0-54,六普后移到0-59岁,比“三普”、“四普”后移了15岁,比“五普”后移了5岁,说明西藏男性人口的寿命在逐步延长。(见表2)

表2.“五普”、“六普”西藏各年龄组性别比        单位:%,女=100

 

年龄组

五普

六普

年龄组

五普

六普

总计

0-4岁

5-9岁

10-14岁

15-19岁

20-24岁

25-29岁

30-34岁

35-39岁

40-44岁

45-49岁

102.67

101.37

102.76

103.03

103.50

109.61

107.92

106.27

110.15

105.45

106.15

105.70

105.14

104.16

103.63

109.03

111.88

108.43

110.44

111.18

109.01

108.93

50-54岁

55-59岁

60-64岁

65-69岁

70-74岁

75-79岁

80-84岁

85-89岁

90-94岁

95-99岁

100+

100.95

95.82

89.64

82.67

74.20

67.55

56.50

51.56

51.80

91.14

37.78

104.21

101.22

93.59

86.61

80.59

71.58

62.18

56.89

56.39

79.80

80.95

 

数据来源:西藏自治区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2010年西藏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图2.“六普”西藏分年龄组人口性别比趋势图

数据来源:西藏自治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3)性别比的地区差异。在7个地、市中,总人口性别比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有阿里、那曲、林芝、昌都、日喀则5个地区(见表3),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只有山南地区,拉萨市和全区水平相当。其中阿里地区最高,为109.06(“五普”时林芝地区最高,为106.50),比全区平均水平高出3.36个百分点,比最低的山南地区高出6.88个百分点。西藏人口性别比的地区差异并不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经济较发达和迁移人口(包括流动人口)占有较大比重的地区,性别比相对较高。[4]阿里地区由于收入较高而吸引了较多的外来人口。值得注意的是,西藏与全国不同,藏族人的生育状态基本上是自然生育,性别偏好不强,因此性别比是基本持平的,导致其人口性别比较高地区主要是受外来人口机械增长的影响,如来西藏打工经商、援藏人员多为男性,使得性别比提高。

表3.“六普”西藏各地、市总人口性别比   单位:人,%,女=100

 

地区

合计

汉族

藏族

性别比

性别比

性别比

合计

拉萨

昌都

山南

日喀则

那曲

阿里

林芝

1542652

287437

338097

166270

361611

239023

49802

100412

1459513

271986

319408

162720

341681

223358

45663

94697

105.70

105.68

105.85

102.18

105.83

107.01

109.06

106.04

151158

71513

16651

12274

16844

8568

5327

19981

94105

49552

9174

6119

8966

4414

2040

13840

160.63

144.32

181.50

200.59

187.87

194.11

261.13

144.37

1368355

210120

319120

152718

341466

229096

43988

71847

1348033

218984

308531

155690

330198

218333

43505

72792

101.51

95.95

103.43

98.09

103.41

104.93

101.11

98.70

数据来源:西藏自治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二)西藏人口的年龄结构分析

人口年龄结构也是反映人口现状的重要方面,在人口再生产中起重要作用,因此是判断人口变动趋势的主要依据。

(1)人口再生产类型。人口学家桑德巴依据0-14岁、15-49岁、50岁及以上年龄组人口的比重不同,将人口的年龄构成划分为增加型、稳定型和减少型,来确定人口的再生产类型。[5]增加型低年龄人口比重大,出生率高,人口发展惯性大;稳定型人口处于平衡状态,人口既不增加也不减少;减少型则与增加型正好相反。2010年全区总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31684人,占24.37%;15-49岁的人口为1825354人,占60.80%;5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45127人,占14.83%;同2000年相比,0-14岁人口所占比重下降了6.82个百分点,50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上升了0.65个百分点。从近三次人口普查看,0-14岁人口比重逐步下降,15-49岁人口比重逐步提高,50岁以上人口比重基本稳定,各项指标更接近于增加型。(见表4)。

                表4.西藏人口年龄构成及人口再生产类型        单位:人,%

 

 

桑德巴年龄结构类型

占总人口的比重

增加型

稳定型

减少型

1990年

2000年

2010年

0—14

15—49

50岁以上

40

50

10

26.5

50.5

23

20

50

30

35.6

49.8

14.6

31.19

54.63

14.18

24.37

60.80

14.83

 

数据来源:西藏自治区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西藏自治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2)人口年龄金字塔。根据“六普”西藏男女各年龄组人口构成比例绘制而成的“人口年龄金字塔”观察(见图3),底部0-4岁和10-14岁两个年龄组较接近而呈收缩状态,20-29岁年龄组最宽,说明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出现了两次人口出生高峰,从0-59岁几个年龄组看,塔身较宽,说明这几个年龄组人口数量较多,未来人口增长势头依然旺盛,也体现出西藏人口年龄结构较轻的特点。从人口年龄结构数据来看,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占24.37%,15-64岁的人口占70.53%,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5.09%,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的人口)比重大,也说明了我区劳动力资源丰富,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但同时就业压力也相对较大;尽管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较2000年提高了0.34个百分点,但提高的幅度并不算大,全区年龄结构是合理的。

图3.“六普”西藏人口年龄金字塔

数据来源:西藏自治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3)老年人口。2010年普查,西藏自治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230365人,占总人口比重7.67%,比2000年普查时增加了35542人,比重增加了0.22%;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52908人,占总人口比重5.09%,比2000年普查时增加了28626人,比重增加了0.34%(见表5)。无论是按照国内标准计算还是按照国际标准计算的老年人口系数(国内标准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10%、国际标准为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7%,即为老年型社会),西藏老龄化并不明显,年龄结构较年轻。但近十年西藏60岁以上老年人口年均增长率达到1.69%,65岁以上老年人口年均增长率达到2.09%,与总人口年均增长率1.39%相比,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进入老年型社会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老年人口负担加重,按国际标准计算,“五普”时,西藏老年抚养比为7.42%,“六普”下降到7.22%,下降了0.20个百分点;按国内标准计算的老年抚养比则由12.13%下降到11.29 %,下降了0.84个百分点,老年抚养比并不高,这得益于解放后在党中央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下,西藏社会生产力的长足发展,人口死亡率的有效控制和人口出生率较高,15-64岁人口增长较快的缘故。

表5.“五普”、“六普”西藏年龄构成及抚养比     单位:人,%

 

指       标

“五普”

“六普”

增减

人口数

0—14岁

15—64岁

65岁及以上

815972

1676075

124282

731684

2117573

152908

-84288

441498

28626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64岁

65岁及以上

31.19

64.06

4.75

24.37

70.53

5.09

-6.82

6.47

0.34

年龄构成指数

总抚养比

少儿抚养比

老年抚养比

56.10

48.68

7.42

41.77

34.55

7.22

-14.33

-14.13

-0.2

人口数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815972

1605534

194823

731684

2040116

230365

-84288

434582

35542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31.19

61.37

7.45

24.37

67.95

7.67

-6.82

6.58

0.22

年龄构成指数

总抚养比

少儿抚养比

老年抚养比

62.96

50.82

12.13

47.16

35.86

11.29

-15.8

-14.96

-0.84

数据来源:西藏自治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三)西藏人口的民族结构分析

“六普”数据显示,西藏已是拥有50个民族成份的大家庭。全区常住人口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已达到91.83%,其中,藏族人口占90.48%,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1.35%,汉族人口占8.17%,同“五普”相比,十年间藏族人口增长289221人,其他少数民族增长9923人。

(1)民族人口构成及增长。西藏各少数民族中,以世居西藏的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等人口所占比重较大。“五普”西藏共有46个民族(含两未识别民族),其中藏族人口2427168人,占总人口的92.77%,汉族人口158570人,占总人口的6.06%,除藏、汉以外的其他44个少数民族30591人,占总人口的1.17%;“五普”中千人以上少数民族只有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和其他未识别民族(僜人和夏尔巴人)5个。与“五普”相比,“六普”西藏少数民族人口增长较快,10年间新增民族4个,增长到50个民族(含两未识别民族),其中藏族人口2716388人,占总人口的90.48%,汉族人口245263人,占总人口的8.17%,其他48个少数民族40514人,占总人口的1.35%;千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增加至8个,1000人以下1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13个,人口在100人以内的少数民族有26个。(见表6)

表6. “六普”西藏千人以上民族人口构成         单位:人、%

 

民族

藏族

汉族

回族

门巴

珞巴

柯尔克孜

哈萨克

纳西

土族

其他未识别民族

人数

2716388

245263

12630

9663

3489

2678

2143

1133

1068

2317

比重

90.48

8.17

0.42

0.32

0.12

0.09

0.07

0.04

0.04

0.08

数据来源:西藏自治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2)千人以上少数民族人口的地区分布。从各少数民族在西藏各地、市的分布看(见表7),西藏少数民族分布广泛,相互交错,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遍及全区7个地、市。“六普”西藏除藏族外,千人以上少数民族8个,人口35121人,占总人口的1.17%。其中,回族在少数民族中分布最广泛,全区绝大部分地市都有回族人口;哈萨克族、纳西族主要分布在昌都地区,占全区哈萨克族人口的67.34%,占全区纳西族人口的93.73%;柯尔克孜族主要集中在日喀则地区,占全区柯尔克孜族人口的99.66%;土族主要分布在拉萨市,占全区土族人口的63.01%;门巴、珞巴、僜人和夏尔巴人主要聚居在林芝地区,分别占到本民族人口的91.77%、93.92%和68.75%。

表7. “六普”西藏千人以上民族人口地区分布           单位:人

 

 

汉族

回族

藏族

哈萨克

纳西

柯尔克孜

土族

门巴

珞巴

其他未识别的民族

总计

245263

12630

2716388

2143

1133

2678

1068

9663

3489

2317

拉萨市

121065

6412

429104

143

38

2

673

99

23

5

昌都地区

25825

576

627651

1443

1062

0

71

8

11

14

山南地区

18393

1011

308408

2

3

4

51

670

164

1

日喀则地区

25810

1434

671664

250

3

2669

162

7

14

703

那曲地区

12982

1230

447429

276

2

2

17

6

0

1

阿里地区

7367

253

87493

0

3

0

10

5

0

0

林芝地区

33821

1714

144639

29

22

1

84

8868

3277

1593

数据来源:西藏自治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三、西藏人口变迁的结论和启示

事实上,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已经昭示着,进入 21 世纪第一个十年之后,现阶段西藏人口发展正呈现出与以往明显不同的阶段性特征。从深层次上看,西藏人口规模、结构、素质、分布等要素之间也呈现出互动、依赖甚至更加复杂的局面,人口自身发展以及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等问题聚集叠加,如何制定实施合理的人口政策,解决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面临的人口重大问题,从而实现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现实命题。

(一)西藏人口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西藏自元朝中央管辖以来,人口一直在100万左右徘徊,人口增长非常缓慢,1951年和平解放时,由于没有经常性户口统计,一般都概括为“百万农奴的西藏”。[6]解放初期,旧西藏地方政府依然存在,人民生活水平仍比较低,人口的增长数量很小,增长速度缓慢。1959民主改革,政教合一制度被废除,宗教特权被取消,宗教势力和影响也大大减弱,生产落后的趋势逐渐被扭转,大部分僧尼还俗,参与生产的人数大量增加,妇女严重过剩的问题得到缓解,生育率不断提高,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增快。和平解放六十年来,人口比1953年噶厦政府提供的数字增加了两倍,目前全区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扭转了西藏人口长期处于停止甚至下降的趋势,标志着西藏人口走上了发展繁荣的道路。

(二)经济社会文化进步是西藏人口发展的根本原因

一个地区的人口发展状况,无不受其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条件的制约。西藏长期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政治腐败、社会体制松散、经济文化落后、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加之宗教影响,导致西藏人口在和平解放前数百年间几乎呈停滞状态。西藏和平解放后,尤其是民主改革以来,社会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不仅在政治上有了人身自由和当家作主的权利,而且在经济上解决了温饱并向小康迈进,文化事业日益繁荣,医疗卫生条件显著改善,人口素质提高,加之政策的引导,使人口数量迅速增长。

(三)西藏现行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相符

西藏是以藏族为主的地区,中央政府给予西藏特殊的生育政策,尊重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和处罚行为。西藏自治区政府目前实行的是“一、二、三”的生育政策。“一”是指对在藏的汉族干部职工实行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特殊情况可经批准生育二胎);“二”是指在藏族干部职工中,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胎外,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两个孩子,间隔要满三年;“三”是指在农牧区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三个孩子(最好不超过四个),间隔三年左右,但坚持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生育数量,不做硬性规定和限制。应该说这一政策是比较符合西藏的实际情况的,从目前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来看,大多数农牧民群众认为生三至四个孩子较为理想,如果用内地的标准来衡量,西藏农牧民群众目前的生育意愿显然偏高,但与他们的过去相比,这已是巨大的进步。

总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得到的西藏人口规模、人口性别年龄构成、人口地区分布以及民族、就业、教育、迁移流动、婚姻生育、城镇化、居住环境等方面的翔实数据,将为西藏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权威和重要基础依据。同时,新时期人口普查赋予一种新的使命,即人口普查数据还关乎公共政策调整与完善以及构建以人口管理为主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这是因为,人口普查相关数据资料不仅对于适时有序完善生育政策有重要意义,同时还对于加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户籍、社会保障、就业、民政等社会事业的改革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发表于《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西藏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10年西藏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2011年8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2011年4月28日.  http://www.stats.gov.cn/tjgb/rkpcgb/qgrkpcgb/t20110428_402722232.htm.

[3]李建新.中国人口结构问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4]西藏自治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世纪之交的中国人口(西藏卷)[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5]黄荣清.年龄结构对人口增长的作用力度量——兼谈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年龄结构[J].中国人口科学,1996(2).

[6]扎呷、郑堆.浅谈藏传佛教对“一江两河”流域人口的影响[J].西藏研究,1993(4).

(网络编辑:旦增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