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主任主持研究生部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二、认真贯彻党的干部教育方针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做好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及学科点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制定学年、学期各阶段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及评优工作。
五、协调、管理、指导各专业导师组研究生教学工作。
六、开展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研究,选定研究课题,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科研工作。
七、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性教育工作。
八、组织各导师组总结交流研究生教学工作经验,负责组织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提高培养质量。
九、做好部内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端正服务思想,提高服务水平。
十、加强研究生部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办公条件等方面的建设,促使服务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十一、加强制度建设,督促检查部内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做好年终考核工作。
十二、上述职责由正、副主任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