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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教务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5-05-25 36090

在分管主任领导下,负责研究生的教学、教务工作。

一、组织专业导师组组织制订(或修订)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并定期检查导师组执行情况。

二、导师组推荐选聘教授人选,教务科负责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研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研究确定师资选聘名单,以及各专业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目录。

三、按期完成研究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前辅导及学员管理协调等事务性工作。

五、组织安排研究生教学和出勤、考核工作。负责考务安排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各专业学员作业、读书笔记、考勤学分的复核登记工作。

七、负责日常教务工作,编制各专业各年级课表,督查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开展教学评估工作,反馈教学评估情况。

八、负责研究生各班到课检查登记、学习纪律监督,办理请假(2天以上)销假等手续。

九、负责推荐任课教师及班主任人选名单、指导班委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入学教育和日常思想工作、党性教育工作。

十、负责安排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工作,落实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开题报告评审、答辩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协助导师组组织研究生社会调查、参观、实习等活动。

十二、负责研究生教育的科研工作,做好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登记、保存工作。负责研究生评优、表彰工作。

十三、负责研究生教学值班费、课时费、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各项支出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四、完成校、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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